重庆垫江2009年606广元特比环大赛规程
发表时间:2009-03-12 17:2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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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垫江县信鸽协会
2009年606广元特比环大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垫江县信鸽协会
二、比赛项目:2009年606广元特比环大赛
三、比赛时间、地点、赛距:
1、决赛时间:2009年6月06日6—9时。
2、地点及赛距:四川广元300公里(正负5%)。
四、参赛资格:
1、凡饲养鸽棚在本县(含云台、石桥坝)并认可本规则的本会会员均可参赛。
2、参赛鸽每羽必须佩戴本会发售的特比副环(渝D特比001—200)和号码为2008—31—009801—010000统一足环各一颗。
五、售环时间:
1、于2008年8月31日开始售环,每颗售价210元/颗,其中200元用于奖金,10元用于广元决赛站的费用。2、本项比赛的特比环由本会保底销售100颗。
六、比赛办法:
1、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。在参加鸽协春季训放的基础上,决赛前两周内由协会组织石桥、达县训放各一次。达县为预赛站(必须参训)并登记留档。
2、决赛有效期为放出当日21时结束比赛。前三名以分速排名,且必须查棚验鸽,其余获奖鸽抽验。
3、协会提取奖金额的5%作为组织费,奖杯等费用,余额用于奖励。
七、奖励办法:
1、赛鸽放出当日21时前有效报到鸽即取得获奖资格。
2、取前10名按以下办法奖励:第1名奖12%,第2名奖10%,第3名奖8%(前三名奖杯各一樽),第4至10名各奖2%;扣除前十名奖金后,余额由当日获奖鸽(含前10名)均分。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。
3、若决赛当日无鸽归巢,奖金由已参加预赛的决赛站上笼鸽均分;若决赛无鸽上笼,奖金由预赛站上笼鸽均分;未参加预赛站训放的特比环鸽,若决赛站有效归巢可获奖。
八、集鸽、报到方法及地点:以2009年春赛规则为准。
九、管理办法:
1、特比环鸽决赛上笼时有断指,足环明显开裂等人为明显标识即取消参赛资格。
2、获奖鸽主与购买足环鸽主应为同一人。若有变更,应在决赛前到协会办理变更手续,否则取消获奖资格。
3、奖金在决赛后的第四日发放。若对获奖鸽有异议,应在第四日以前(不含第四日)向协会提出,过期协会无责。
4、若有违规事宜,查证属实后按有关章程处理。
5、竞赛组委会以2009年春赛规则为准。
十、本规则执行中,遇不可抗力因素,在不改变奖励办法的原则下,协会有权在决赛鸽放出前作出调整。本规则解释权属垫江县信鸽协会。
垫江县信鸽协会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
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再次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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